关于组织规划建设管理培训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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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学习借鉴新加坡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先进做法和经验,进一步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,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,按照《安徽省外国(海外)专家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出国(境)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》(闽人外专(2016)27号)要求,我厅拟于2016年9月组织赴新加坡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培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培训方式和内容 培训将采取理论学习、座谈交流和实地培训相结合的方法。 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新加坡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,城市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和运行、队伍管理及执法保障等情况,在房地产市场方面的立法和中央公积金制度,在城市新区规划建设和旧区改造、城市绿色交通与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利用、水资源管理、房地产市场调控及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。 二、培训时间和地点 初定2016年9月赴新加坡培训,在境外时间为14天。 三、培训对象及名额 省直相关部门有关人员,各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、业务负责人、专业技术人员。参团人员从事的本职工作须与培训主题直接相关,参加工作时间满3年以上,身体健康,年龄须距退休不少于5年,不超过55周岁。参训名额共25名, 参训人员按报名先后顺序截止名额满止。 四、培训费用 所需费用由派出人员所在单位承担,本次培训费用不含国际旅费,初步预算约3.9万元(含国外培训、食宿、交通、公杂费用和国内预培训、保险等相关费用),具体标准以正式核定数额为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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